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

看中国: 冀中星案即将开庭 当年乘客忆东莞遭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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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案即将开庭 当年乘客忆东莞遭殴(图)
Sep 16th 2013, 23:26


冀中星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手舉自製爆炸裝置。(微博圖片)

【看中國2013年09月17日訊】備受關注的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9月17日開庭審理。被指控涉嫌爆炸罪的該案嫌疑人冀中星將出庭受審。辯護律師認為冀中星沒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屬於過失爆炸,並表示希望法庭認真考慮冀中星8年前在廣東東莞被治安隊員毆打致殘、多年上訪而未獲公正處理的因素。當年與冀中星一起被毆傷的一名民工沒有被傳喚出庭作證。不過,他再次表示,他和冀中星都遭到治安隊員鋼管暴打併嚴重受傷。

開庭前夕,冀中星案的兩位辯護人之一劉曉原律師在電話中對美國之音表示,廣東省公安廳對他一個半月前代為冀中星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信函所作的回復深感失望。

他說:"他們(廣東警方)調查的任何消息都不告訴我。我們也申請了信息公開。今天接到了廣東省公安廳的一個回復,竟然說那個不屬於政府信息。他們對冀中星毆打致殘案的調查結論不向我們公開。"

首都機場爆炸案發生后,廣東省司法當局和東莞市政府和警方都表現得非常積極,連夜召開緊急會議,成立專案組,宣布要對冀中星所說的被毆致殘案進行複查,但是至今沒有做出結論。

劉曉原指出,冀中星是因為多年前被毆打致下半身癱瘓后所有合法渠道都未能解決他反映的問題,才到首都機場採取土炸藥這種過激行為的,目的是引起社會關注,以解決長期未能解決的問題。這位知名維權律師表示,毆打致殘案是機場爆炸案的起因,對冀中星案庭審結果應有直接影響。

他說:"如果他的指控罪名成立,因為他當年是不是遭到毆打致殘,這是影響到對這個案件的量刑。(攸關)量刑的問題。"

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發表官方微博說,冀中星於2013年7月20日攜帶自製爆炸裝置,自山東省居住地乘長途汽車獨自來京,當晚18時許至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二層國際旅客到達B出口處,引爆自製爆炸裝置,造成其本人重傷,同時造成一名民警輕微傷。

朝陽區檢察院說,"爆炸現場秩序混亂,國際旅客到達出口通道緊急關閉。"

針對檢方提出的爆炸罪指控,辯護律師劉曉原表示,冀中星在首都機場散發他被毆打致殘未得到合理賠償的投訴材料時,並非故意製造爆炸,至多構成過失爆炸。

他說:"他不是故意爆炸,是自己用鞭炮火藥, 包了一個很一般的土製炸藥一樣的(爆炸物),到了機場。他自己說是為了引起關注。並不是真正地想什麼炸機場。或者傷害旅客。他也不是想要自殺。"

冀中星在案發時將自己左手炸成重傷,送醫后左手被截肢。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就此案報道說,公訴機關認為,冀中星法制觀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確處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曉原律師告訴美國之音,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正在趕往北京途中,希望旁聽庭審。劉曉原引述冀中星家屬的證詞試圖說明這個案件的真正起因。

他說:"這個案件也有起因。當年他被毆打致殘,警方沒有處理。向法院訴訟,法院駁回。後面上訪,也沒有處理。一直8年了。按他家屬的說法,他是被逼走上極端道路的。"

當年乘坐冀中星非法經營的摩托車的雲南籍民工龔明照(曾用名龔濤)對美國之音表示,法院沒有傳喚他出庭作證,不過幾周前他已將他和冀中星同時被打的經過寫成書面證明,並致函東莞警方,指證他和冀中星都遭到治安隊員毆打,他當時頭部和腰部受傷到醫院治療縫合傷口,而冀中星被打成殘廢。

龔明照回憶說,那天凌晨兩點多,冀中星騎摩托車載他的路上遭到一輛警車追趕,被迫掉頭駛到新塘村,遇上了治安隊。

他說:"左邊也有查車的嘛,其中有一個就上前,拿着鋼管,一鋼管打過來了。也不知道是打到他人還是打到車,就滾(倒)了。我也滾下來了。 他們就一擁而上,有三四個打我,有三四個打他。用鋼管暴打。現在我頭上還有三個傷口,被打的。手上、腰上,現在手上被打得肌肉都萎縮,腰上還痛,手跟要現在都痛。乾重活都不方便。"

龔明照表示,被打傷后的翌日上午,他在醫院走廊的病床上被交警叫醒,要給他做筆錄,但是在他表明自己是被打傷的、而不是車禍受傷后,交警沒有立案。他說,他隨後兩次報警,當地公安應該有記錄,當時和他一起打工的幾位河南人以及雇傭他的老闆都知道此事,只是他沒有告訴遠在雲南家鄉的親屬。

龔明照還披露,當年他被治安隊毆打時持有一張與其真實姓名年齡不符的假身份證,後來他在東莞市出庭為冀中星被毆打致殘案作證時因為身份證問題而被拒絕承認證人資格,結果東莞市人民法院以證據不足原因判決冀中星要求33萬8千餘元(人民幣)賠償的民事訴訟敗訴。

東莞市政府7月下旬發出通報表示,該市政法委曾於2009年出於人道主義給予冀中星救助金10萬元人民幣。通報說,冀中星在收取救助金后,對東莞市的救助表示感謝。

(原標題:冀中星爆炸案開庭審理 證人憶東莞遭毆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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