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

看中国: 外交部人员遭马三家待遇 状告公检法51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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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人员遭马三家待遇 状告公检法51人(图)
Sep 17th 2013, 06:11

【看中國2013年09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婉君報道)今年4月自《走出馬三家》罕見破冰,《小鬼頭上的女人》和《牙刷》也接踵問世,媒體的"聚光燈"把中國司法體制關押下越來越多的肉刑證人端到了公眾面前。近日,又曝出一名外交部公務員狀告51名公檢法人員對其的枉判及馬三家式的折磨。

北京外交部檔案局公務員陳由邦9月5日狀告4名公檢法人員涉嫌虐待被監管人員,及另外47名涉嫌徇私枉法。他的律師程海表示,該訴狀已提交最高檢察院北京市檢察院及北京檢察院第一分院。目前陳由邦仍被羈押在北京市朝陽區看守所。

現年40歲的陳由邦,碩士畢業后被外交部錄用,2012年11月10日離奇失蹤。他的朋友給外交部打電話詢問,外交部否認有此人。但百度檢索顯示了在一張2004年與官員的合影中,提到該圖後排右一是外交部檔案局陳由邦(見下圖)。

后經證實,陳由邦11月10日當天遭便衣警察抓走,次日即被送入公安醫院搶救。當局抓他的罪名是散發法輪功書刊。

鐵鏈、毆打、綁大字 猶如馬三家

陳由邦在其訴狀中說,在羈押期間,他遭到北京市公安醫院4名以上的人員虐待,包括主管科長楊文英、一名楊姓警察和一名黃姓男警,及監控室女警李穎。

他在訴狀中說,2013年1月5日,由於血壓高至200多,他被送到北京市公安醫院(北京市第二看守所)治療。被送進去的40天中,他被用鐵鏈子拴住手腳在床上,睡覺也拴着,一天只開鎖幾個小時。

第二次是2013年5月14日,他的血壓高至190,再次被送到公安醫院。當日因不讓他洗澡,與警察交涉,遭一姓楊的警察用手打他的右眼,導致青腫,並被綁成大字型,綁在床上12小時。該警察30多歲,約1.7米高,方臉略黑。參與的還有一名約1.76米高,略胖,方臉姓黃的警察。整個過程醫院的主管科長楊文英均在場。陳由邦曾按鈴投訴,監控室女警李穎說,再投訴就把與他同監室的5個人都像這樣綁成大字型"飛起來"。直到次日早晨9點,楊文英才要人給他鬆了綁。

律師程海指出,根據《刑法》第248條的規定,上述情節已構成"虐待被監管人罪",應予以立案,並追究刑事責任。

至少留案底 徇私枉法者難逃污點

陳由邦還控告另外47名辦理其案件的公檢法人員"徇私枉法罪"。律師程海認為法院一審判決陳由邦三年六個月刑期沒有法律根據。

程海表示,檢察院所提出"陳由邦於2012年11月8日晚在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36號院首城國際小區內,往該小區11號樓部分住戶門口散發法輪功書刊161冊"的說法,沒有充足證據;最關鍵的事實是,根據中國法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公檢法解釋,都沒有明文規定信仰法論功、散發法輪功宣傳品為犯罪行為。

程海在其辯護詞中指出,既然"信仰法論功、散發法輪功宣傳品"是無罪的,那麼陳由邦不管有無散發法輪功宣傳品,都不構成犯罪。他指出,公檢法人員卻對陳由邦進行起訴與判決,根據刑法第399條,該情節構成徇私枉法罪。

程海表示,雖然已遞交訴狀,"檢察院通常不會受理,但家屬和律師可以盯住他們,要求他們做出處理意見。檢察院如不給回復也是違法的,可以投訴檢察官。"

他特別指出:"控告的最低效果,是把公檢法人員的涉嫌犯罪行為在體制內外留下案底,震懾違法者和其他公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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