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09日訊】大陸最近打擊網絡謠言導致不少人遭逮捕,引髮網友關注言論自由。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對網絡誹謗訊息被轉500次可判刑,遭網友非議。
根據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電視台發布消息,大陸司法"兩高"(最高院、最高檢)下午聯合舉行記者會,解釋網絡訊息誹謗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
大陸司法"兩高"解釋稱,利用網絡訊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訊息被瀏覽次數達5000次以上,或被轉發次數達500次以上,應當認定為大陸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
"兩高"也說明網絡誹謗條件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包括7種情況:引發群體性事件;引發公共秩序混亂;引發民族宗教衝突;誹謗多人造成惡劣影響;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造成惡劣國際影響;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與國家利益。
"兩高"表示,若有網友明知訊息捏造、主觀故意散布,客觀上行程實際損害,也可誹謗罪定論;如果行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而散布訊息,即使對被害人名譽有一定損害,並不構成誹謗罪。
對"毀謗訊息被轉發500次以上"可認定情節嚴重構成罪嫌,讓大陸網友非議最多,也引起大陸多位法界人士關注。
大陸知名法律學者徐昕在微博表示,"我擔心的事,終於要來了。高法高檢能否守住法治底線?希望出台(推出)前面向公眾徵求意見。"
網友"燦燦快到我碗里來_"就說,"以後不敢說真話了。"
大陸網友"裏海之鷹"則質疑中共打謠思考,"不在第一現場的網友如何分辨訊息是不是謠言?"更拿新華社記者報導東京申奧出錯的新聞為例,在現場的記者都可能出錯,誰能做到完全知情?
"南方周末"5日用全版評論文章"重拳嚴打,天下無謠?"討論中共打謠行動,引述不願具名學者說:"如果把所有事情都用刑法管起來,試圖搞道德純凈化運動,那可能是一種災難……"
根據中新社不完全統計,大陸各地最近因"謠"獲罪的人不少,河南批捕131人,山西刑拘49人、治安處罰29人、批捕23人,陝西批捕22人。
有網友指出,根據"兩高"今天的解釋,先前被捕是不是都不合法?都是"濫權濫捕"?
(原標題:誹謗訊息轉五百次可判刑 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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